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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海在广东省201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2 0 1 1年我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刚才,赵康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伟其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我们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恩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了党心民心,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做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纪委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多次对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和省教育纪工委以及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坚持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权力监控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专项治理和理论研究,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在巩固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是好的,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勤勉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为我省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人才,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在教育系统一些环节和领域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比如,一些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有些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爱慕虚荣、追求奢华、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等问题比较严重;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等问题在个别单位比较突出,等等。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消极腐败现象在教育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宏观上说,我国当前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广东作为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体制改革的先行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挑战更加严峻,呈现出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具体到教育部门来讲,从客观上看,我国教育事业处在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正在逐步消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新的教育体制机制尚未全面形成,在体制机制转换时期,由于一些环节和领域的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为消极腐败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这些年来,随着一些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和校办企业发展,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数量、资产购置和基建投资规模、经费总量都有了大幅度增长,学校领导干部处理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相关领域的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加,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从主观上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文化也影响到教育领域,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受到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放松主观世界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一步步堕入腐败的泥坑。有的党组织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最终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


总之,我们既要充分肯定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包括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又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准确把握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扎实做好今年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去年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央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前瞻性部署。今年2月2 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要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是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从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强大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落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要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而共同奋斗。我省也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今后十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谋划,并把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其中作出部署,特别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把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 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忠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要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合理划定省、市、县(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要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要形成推动优先发展教育合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随着“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教育改革发展将迎来一个新的机遇期,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教育投入力度也将明显加大。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上级政令畅通作为重要政治职责,确保把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特别是对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和实施各环节要及时跟进、全程参与,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确保资金投入安全透明、规范管理、高效使用。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去年,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两部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着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关键环节,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及奢侈浪费等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责任分解,牢牢抓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对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努力做到防微杜渐、拒腐防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着力解决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汪洋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群众利益的基本要求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寄托着千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抓紧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个时期以来,教育收费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省教育厅党组和省教育纪工委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方面,通过建立治理教育违规收费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设立教育收费动态监测点,认真查处教育违规收费问题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教育违规收费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评选活动,表彰了一批教育收费规范县,对规范教育收费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全省教育系统要以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为契机,配合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举措出台,把这项工作融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收费政策体系和完备管用的监管制度体系,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手段。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但绝不是要放松惩治。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下,如果不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不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就不足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的滋生蔓延,也难以真正取信于民。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招生权、办事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中通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校办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藏、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学校和校办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要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五)认真抓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以组织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加强力量配备,改善队伍结构。各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经得住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大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和查办案件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政治品格,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思想观念的侵蚀。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创新,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动力,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进行新创造,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创新,出思路、出经验、出成果,充分发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智库作用。目前,我省已经有5所高校成立了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机构,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希望全省教育系统尤其是高校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推出改革创新措施,努力突破影响和制约反腐倡廉建设的瓶颈性问题。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的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国情、着眼长远,组织力量专题攻关,坚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科学、严密、完备、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与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主动深入教育改革发展第一线,积极参与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把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贯彻到各项改革措施之中,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风险点一个一个地排查、一项一项地解决,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三委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最近印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推进校务公开,开展高校党务公开试点,紧紧抓住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深入查找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在加强实践探索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不断细化和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同志们,今年是建党9 0周年。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我省早日成为我国南方的教育高地。



罗伟其在2011年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2011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这对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赵康同志代表厅党组对我省教育系统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全面的总结,对2011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这些意见经过了厅党组研究,我完全赞同。省纪委丘海副书记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会后要将这次会议精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我省教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战略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教育五大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广东教育的科学发展、优先发展:一是顺利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科学谋划广东教育改革发展蓝图。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会议提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的战略目标,为推动未来十年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编制2010-2020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继续推动“广东省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建设。总结推广第一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县经验,确定了第二批试点县,不断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取得新突破。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共招生177.7万,在校生总数达到438.4万人,户籍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86.2%,提前一年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中职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全国第一,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达到52.5:47.5,实现了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新进展,南方重要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四是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水平进一步提升。2010年,我省普通本专科招生44.02万人,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达到l42.67万人,比上年增长6.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9%。高校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成效初显,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项目l4个,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41门,获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0项。高校科研创新体系逐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五是师资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新增“特级教师”371名。有效推动“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等,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力度。全省有18个地级及以上市已基本解决代课教师问题。2010年高校新增珠江学者岗位20个,新上岗珠江学者特聘教授l8人,高校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20人。六是学校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德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圆满完成,等等。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包括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2010年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教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2010年广东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建立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动态监测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维护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重点领域的监督效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治了违纪违法分子,净化了教育环境。这些都为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的力度仍不够大,重视不够;二是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三是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易发多发;四是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甚至以权谋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五是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六是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情况表明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敢于攻坚克难、善于开拓创新、注重求真务实,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中深刻阐述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强调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这一目标,教育系统负有重要责任,教育系统的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更是重任在肩。为此,必须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以良好的班子作风,带动形成更好的政风、校风、学风和教风。


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服务一促进”、“转变作风抓落实”、“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全省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总体来讲,我省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作风建设上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领导班子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致使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少数高校领导班子政绩观不正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高校领导干部,有的还是主要领导干部治学不严谨,在学术上剽窃、抄袭,甚至弄虚作假,受到查处;还有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等等。虽然这只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败坏了学术风气,带坏了教风、学风,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抓手。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理念和根本原则,体现在转变作风的实际行动上。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作风是我们党作风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深刻剖析自身思想作风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旗帜鲜明地贯彻执行好党和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实现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目标,完成我省教育“十二五”规划任务,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坚决抵制作风飘浮、浮夸逢迎、扯皮推诿等行为,大力推进教育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尤其是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共享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求真务实的作风,弘扬优良学风。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学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严格管理和监督,构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旗帜鲜明,坚持“出重拳,零容忍”,切实加大对学术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师德师风的楷模、学术诚信的表率,不得利用行政权力为自己的学术研究谋求不正当利益,更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努力弘扬诚实守信的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廉政勤政。廉政勤政是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要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尤其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折不扣地把八个方面“52个不准"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遵纪守法,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各高校要认真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确保高校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和抓班子带队伍工作中,切实履行好领导职责。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建成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刚才,赵康同志代表厅党组对今年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确保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确保中央和省有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令行禁止;要加强对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和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要加强对省《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要重点加强对我省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要加强对我省免费义务教育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和重要制度保障,是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班子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规划,全面部署,统筹谋划;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负起总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采取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督查和指导,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单位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工作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努力使考核结果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要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与绩效评估、行政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纪律保障机制。


  (三)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今年是建设我省教育系统惩防体系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围绕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具有广东教育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说服力。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全方位、多层次、有目标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遵纪守法,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坚持不懈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深入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是健全制度,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约束力。要把反腐倡廉要求寓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和管理工作之中,针对教育系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职称评聘、教育评估、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特别是在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要将廉政要求体现在政策制度之中,切实推进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进一步要加大制度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自觉遵守、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保障制度执行有力。


三是强化监督,不断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衡力。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制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要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若干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的意见》(粤组字(2010)8号)的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学术风气、收入分配等六个重大问题的监督管理。要大力推行“一把手”不具体直管财务、人事、基建、招生、采购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时党政正职应末位表态。要进一步深化组织人事改革,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正确引导和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有效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我省教育系统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查办案件工作中,进一步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不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办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净化教育环境。要认真分析研究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漏洞,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抓好教育整改,有效预防腐败。


(四)切实加强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肩负反腐倡廉重任,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长期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作风建设,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做到“修身、勤学、敬业、自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强配齐人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和政治上更加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和个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教育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建设我国南方教育高地,建设幸福广东,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