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了做好学生放假后离校及安全返校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学生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公布我校201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广药办〔2009〕16号),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2、放假前,辅导员将对各班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安排学生会事务部对1号、2号两天进行我院学生缺勤情况的排查,并安排各班班长做好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登记。对于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内容作出处理。
3、各班放假前召开班会,强调假期途中及扫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宜,强化同学们的安全意识。
4、学生返校后,各班班长做好同学返校情况的登记,对于未按时到校者,及时通知辅导员。
医药化工学院学工办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