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化工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规范考勤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我院从即日起实行考勤通报制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勤计算:学生在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课1学时计;旷课一天按旷课8节计;夜晚不归,按旷课一天计。
二、学习委员负责每天上课点名考勤,并如实记录汇总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填写《学生考勤记录表》。每周五按规定时间将考勤结果上报辅导员处。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班考勤结果将于每周在全院进行如实通报。对于迟到、早退、旷课情况严重者将按照《广东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其家长。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药化工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