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化工学院各班级:
结合学生工作需要,学校学生处对《广东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5个管理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班组织学习,并要求全体同学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已发给学生):
1、《广东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2、《广东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3、《广东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广东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5、《广东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医药化工学院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