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考勤管理,规范教学及相关活动考勤要求,营造优良学风,依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4 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医药化工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部门、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本规定对考勤人员职责、旷课认定标准、处理办法、评奖评优影响以及考勤纪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习委员等考勤相关人员需切实履行职责,全体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勤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