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精神,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医药新材料科研团队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2名。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情况
科研助理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医药新材料科研团队拟招聘科研助理2名,即:本科1名,硕士1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药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制药工程等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四、薪酬待遇
学士学位,工资待遇不低于50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硕士学位,工资待遇不低于90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具体待遇面议。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报人员简历表》(附件),以“姓名+应聘单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3.考核和录用: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初审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人事处、科技处审核,学校批准同意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招聘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207938
联系邮箱:Liuyi_gdpu@163.com
医药化工学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