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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化妆品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药科大学在国内率先开办化妆品本科专业方向和化妆品硕士学位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的“化妆品专业实验教学平台”、省级“化妆品专业示范基地”、广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药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广东省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教学和科研平台。

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化妆品学科带头人1名,团队6名。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国籍不限。

2.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三年及以上。

3.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化妆品学科团队成员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国籍不限。

2、硕士毕业须具备大型知名化妆品企业5年或以上化妆品研发及管理经验。

二、相关待遇:

将按广东药科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具体请参见《广东药学院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包括:

1)个人简历;

2)以往学术成绩概述和三篇代表论著;

3)对应聘岗位的未来科研工作设想;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及学术成就的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们收到简历后如有意向会在两周内与申请人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chem_eng@126.com

具体事项以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