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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药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需要成立3个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2021医药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根据本专业 3 研究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比例为 200%

三、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时间

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方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广东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等综合研判,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学院今年的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网络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操作规程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栏目《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已下简称“考生须知”)

六、 考核方法

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总成绩中占 50 % 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在总成绩中占 50 % 权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 50% 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资格检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规定时间,通过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清单见《考生须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 50% 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在复试环节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07939

联系人:赵老师,刘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g@gdpu.edu.cn1757380597@qq.com


                                            医药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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