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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拥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0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中西医结合、药学两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有5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和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工作站。经66年砥砺奋进,已形成“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医药化工学院作为广东药科大学重要的组成部分,成立于2009年6月,坐落在中山校区。建院15年以来,开设化妆品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核心,各具特色的多专业协同发展格局“化妆品科学与技术” 专业自2022年到2024年连续三年为软科专业药学类A+专业、排名全国第一。2019年获批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学位点并设制药与化妆品方向。学院建有广东省化妆品数字化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化妆品专业示范基地和广东省化妆品示范性产业学院。依托这些平台,学院致力于打造化妆品人才培养高地,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学历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学术骨干一般不超过45岁,学科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0岁。

二、招聘岗位

单位

岗位

名称

学科

专业或方向

待遇

医药化工学院

强药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

生物学0710

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
药学1007
基础医学1001
临床医学1002

细胞生物学071009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发酵工程082203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
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6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
药理学100706
药物化学100701
皮肤科学、香精香料、化妆品分析检测、生物医药材料方向

一事一议

强药学术带头人

除学校工资外,人才津贴30万元/年,提供免费住房或给予200万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400万元。

强药学术骨干

除学校工资外,人才津贴不少于20万元/年,提供免费住房或给予100万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博士后

生物与医药类、医学类相关学科

A岗博士后综合年薪35万,B岗30万人民币,同时享受学院绩效。A岗提供20万科研经费,B岗提供10万科研经费

(一)强药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

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的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重要贡献和影响,具备领导本方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近五年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强药学术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能力,能带领学科快速发展,具有成为学科领军人才潜力的中青年学者。岗位原则上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带头人的要求。

(三)强药学术骨干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有明显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成为学科带头人潜力的青年学者。

(四)博士后

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人员,可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满足以下三点: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本校毕业博士不能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

3.不接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三)港澳居民应聘者须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文件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五)具备企业从业经历的报考(应聘)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流程

填写附件1,并提供个人学历学位扫描件、身份证明、简历、业绩等附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邮箱:huagong2024@126.com 。经学院审核符合的将收到面试通知,学院面试通过将上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医药化工学院:0760-88207937,周老师

【咨询邮箱huagong2024@126.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