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医药化工学院本科生企业奖学金 评选活动的通知》与《长发小寨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评选精神,现将我院本科生2024-2025学年企业奖学金通过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的学习成绩、道德品行,生活 作风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奖助 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 书面反馈问题,要求签署真实姓名。
通过初审名单见附件。
公示受理部门:医药化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地址: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504
邮编:528458
受理电话: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507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
2025年10月14日